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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后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都按排好了开庭时法官和书记员说,当时人的监护人不符合法律程序,并要求当事人撤诉,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法呢?受理庭也受理立案了并排期开庭当可天告知当事人监护人不合程序,有明鲜的与对方私通可能?请教,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我不撤诉,也没开庭审理案件,法院是否还要有张裁定书下达,我该问法院那个部门查问或上诉(告)
胡嘉梁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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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盛律师简介: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2011年起执业,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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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房地产、建设施工合同及重大商事案件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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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君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承高效的服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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