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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于2016年6月27日入职深圳天彩股份,于2017年12月18日调入河源市新天彩科技有限公司(隶属天彩股份子公司)。
现在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口头,未出书面通知给我)。
在赔偿方面,公司只愿意按当地职工标准5998元*3倍。4.5个月计算赔偿金。
請问是否合理?
我的诉求是,按实际工资收入赔偿5个月。

2位律师回复

谢福金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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