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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々无殇

内蒙古-鄂尔多斯综合1个月前

我在2012年因欠我妹钱而把一套位于达拉特旗繁华地段商品房以抵债顶给了我妹妹,同时去达旗公证处公证了买卖协议。因开发商欠税款而没有给商场所有商户办下产权证,催办多次说不行,所以一直过不了户。该房我妹一直经营打理。2016年又一人起诉我前夫与我,(钱是我前夫借的,当时我不知道,后来回家让我签字的,因为是认识人,我无奈签了字),法院查封了我妹的这套商品房,保全并强制低价拍卖给对方还债。其实欠她本金10万,还了2万,还欠八万了,该商品房市值30多万,18万强制拍卖了,房现在我妹经济紧张又向我要钱我,我无力偿还。我想不通,请问公证处这个公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法院能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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