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呼伦贝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山西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晋城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佳期菇凉

山西-晋城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

我现在是在哺乳期,哺乳期结束是2018年8月份,现在公司以岗位不存在,单方面要求我待岗,并且工资按基本工资开,另给缴纳社会保险,请问合法吗? 1、如果我不同意待岗,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吗?或者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吗?应赔偿多少? 2、公司年底的13薪是否应该发放给我?

1位律师回复

延敏军律师 山西-晋城  山西语智律师事务所

45"

36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9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