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沙坪坝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九江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PC用户

江西-九江房产纠纷1个月前

¥10.00

本人男,2013年7月父母帮付首付购入一套期房,贷款30年,由本人和父母共同还贷,购房合同是本人一人署名。2015年1月领结婚证,3月小孩出生。2015年下半年婚姻出现矛盾,2016年上半年开始闹离婚,2016年下半年开发商要求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资料(包括结婚证等),2017年2月在未征得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开发商代办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将双方的名字都写在了证书上,2017年10月通过法院协议离婚,小孩监护权归对方,因对方对房子无任何资料故房子暂未分割,对于财产也只在协议书上有“双方对财产无争议”的表述。现本人考虑到房子权属证书上有对方名字无法进行交易,下一步是对开发商和房产局进行起诉还是直接向前妻协商或起诉?

2位律师回复

杨志朋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

31"

41人收听

韩丽娟律师 江西-赣州  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

42"

132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0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