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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给员工办理入职时要求员工必须签署带有员工赔偿公司条款的补充协议才可入职,然后在培训期间,以员工培训作业中的五六处和其他员工作业相同为由说员工抄袭作业,(相同处在公共资料里都有)公司以员工作业抄袭为由辞退员工,并要求员工按照补充协议赔偿公司,这个违法么?
刘艳敏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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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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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为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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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广瑞,男,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知识扎实,逻辑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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