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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房子,置换的楼房。没有欠开发商钱,也没有贷款。正常产权的房屋。 2010年交房住进去的。2017年6月开发商通知让提交资料开始办理房本(不动产证)。 交了资料到现在了,一直没有进度。 催了两次,态度恶劣。 他们合同上写的是,交房时间720天内办理证件。交房并 结清房款、交清全部资料、税、费后。时间不一致的按最后时间。否则会承担物业费。 1.资料2017年6月开发商才通知缴纳。这个720天的开始计算时间。是算2010年还是2017年? 2.除了以上物业费,还能申请哪些补偿? 3.有没有其他相关法律,约束开发商尽快办理证件。
李阳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
山西德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副主任,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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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之前,是3年左右的公司法务,有丰富的诉讼、执行、非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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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五年,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本律师本着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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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对于公司类事务具有丰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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