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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用地权哥俩各分到180平方土地产权证也各为彼此名字,后面弟李某在共同的360多平方上建楼房,房屋户口只写其名字,(哥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屋权),口头承诺三年后将其建造的六层分一层楼给哥使用。但是哥的妻子吕某在一次巧合中听到李某打算用三年当借口来拖延时间,承诺其哥的只是空头支票。丈夫平时也是个懦弱的人,并不敢去维权和伤害兄弟情义,吕某觉得就算丈夫不想拿回自己的那180平方土地使用权,但是觉得夫妻应该享受共同财产权利,请问还是土地的使用权只能按照本子上写谁的的名字来全权处理,还是能按夫妻共同权益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朱梦璞律师 海南-三亚 北京大成(三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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