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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医疗纠纷1个月前

我今年26岁 我想起诉我初中老师和主任2人,十年前的旧账,事发当年我15岁。
事因:我翘课去打工,在一家餐厅打工,被老师看见,带回来,与我一起的另外还有两个女同学,说实在的,家里环境好点,哪还用得着这么小去挣钱,我从五年级开始寒假、暑假都会去县城打工,帮补家用。
在我校外打工期间,(15岁那年)从没与任何男性发生过肉体关系,医院可以证明,我自己心里有B数,22岁交第一个男朋友才认识了“性”。
 
起诉她们的五项罪:
 
连哄带骗的强迫我目不识丁的文盲父母签下了一份:"自动退学'协议,
剥夺了我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福利,这是其一;
 
处理我的过程,所用的手段, 强行扭曲我的社会价值观,导致出来社会的认知有偏差,
这是其二;
 
三个女性同学结伴而出,回来只处理我个人: 对我的处理方式是:要求我去医院做贞操证明,有跟男人上过床学校就要开除我,没跟男人上床,写份检讨报告,当着全校的人检讨就能让我回校园读书,另外两名同学无需去医院开贞操证明,安然无恙的回到了校园,拿起书本继续读书,三个人违法纪律,只处罚个人,遭受不公平待遇,这是其三。
 
诽谤罪:冤枉我跟社会青年不苟关系,说我经常跟着不同的男人鬼混(这话她跟我爸爸说的,气的我爸差点中风),在没有真实证据的情况下对我进行处理,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我人格,破坏我名誉,这是其四
 
在校长办公室言语羞辱我,严重伤害了一个15岁少年的身心健康。
以上是陈丽华(主任)与我之间的对话:
 
陈丽华:医院的证明开回来了没?
当事人:........(沉默)
陈丽华:你这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抽搐流泪 沉默)
陈丽华:你到底有没有跟男人睡过觉?
当事人:..........(沉默哭泣)
陈丽华:你去东莞啦 ,你去做鸡吧,别回来读书了。
当事人:我..我...读你妈....逼书.......
 
人身攻击、羞辱我,这是其五。

当年处理我的那个学校的校长,现在是镇长。在老家有点地位,我没有想过要动这个老虎,我只想起诉他当年安排“处理”我的那两位老师,我在外地打工,十年前的事情了,我要起诉的这些人在老家根基都很稳的,
目前这个形势,我该不该起诉她们?

1位律师回复

刘红增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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