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疫情相关法律咨询 > 天津疫情相关法律咨询 > 南开区疫情相关法律咨询
本人从事旅游行业,从2018.3-2020.4.15日,有工资流水和部分聊天记录。
1.入职前只是口头确认了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底薪工资2700+800保险,前半年没有保险只有2700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没有上保险或者给经济补偿是否合理,我要怎样维权。
2.从2020年11月份更换工作内容,并降薪到2800(2000+800保险),到12月份降薪到1800
降薪是否合理,没达到天津最低工资,我需要怎样维权并要求赔偿
3.因疫情期间旅游无法进行,到4.15日公司头口通知辞退
没有通知辞退书,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者以未上保险侵犯到利益辞职要求补偿。
花新乐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可维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32人 粉丝人数:1229人
2016/11----至今 在甘肃北斗律师事务所工作,执业律
帮助人数:59人 粉丝人数:1137人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08人 粉丝人数:6185人
酒泉市专职律师,主要致力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及公司
帮助人数:183人 粉丝人数:125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