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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2016年12月1日获得银行二手住房贷款23万元,目前结余19.14万元。申请贷款时为未婚,房产证为单独所有,2016年12月22日借款人结婚,婚后已有小孩。现借款人已死亡,配偶提出在不解押的情况下,把房产过户到她名下,同时变更借款人为配偶,由她继续履行还款。问在未还完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过户到她名下吗?配偶到房管局咨询,房管局说要银行出具同意过户的函,银行出具同意过户的函有什么风险?
韦继享律师 广西-河池 广西政岐利律师事务所
农珠妹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
吴玲芳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智森律师事务所
吴艳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有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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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十六年,专注于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物业租赁、公司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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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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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擅长民商事类案件(含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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