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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你好。我去年元月份早产了,剖腹产下一个男婴。孕周32 2,也就相当于7个半月。孩子出生新生儿科被告知有凝血功能障碍,但是医生没有给于药物治疗。在保温箱待到第九天的时候新生儿科强制性要求我们出院,我们想等一天再去抱孩子回家他们都不允许,必须当天去抱孩子出院。我儿子在保温箱只待了九天。我了解到很多早产儿,像我们这么大孕周出生的孩子在保温箱一般都要待20-40天不等。孩子在29天的时候内脏出血,拉黑便,我们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内出血,等31天的时候孩子在晚上接连拉了几次黑便,当时去医院医生说去晚了,而且出血止不住,主治医生也说了出保温箱太早了,第二天医生劝我们放弃,已经没有抢救的意义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医院有没有责任,他们简直不把我们孩子的生命放在眼里,都说医生是救死扶伤,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早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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