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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律师您好,我在凤翔县横水镇横水村5组租赁土地18亩,开展煤泥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自发改委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至今一直列于豉鼓励项目),之前受环保一刀切影响一直未办合法手续,于2020年1月10日按政府要求清理停工。今年以原场地办理合法手续,镇上要求拿到环评手续才可以立项备案,但环保要求环评申报要出具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证明。镇土地管理人员经查询项目建设用地位于独立工矿区,属于采矿用地,土地管理人员说独立工矿区采矿用地不是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我到凤翔县国土局地籍股咨询,独立工矿区釆矿用地是建设用地)。我又去找镇长,镇长说我那是要取缔的,开证明只证明土地性质,不明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但环保又一定要,我该怎么办,可以法律援助解决吗
张蓉律师 陕西-宝鸡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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