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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刚来试用的职工,刚刚17天,在工作中违反了公司操作流程,在捡取货物的时候用脚踢取周转箱(塑料箱,是必须用车子推转的)时卡到,碰坏额头,没有出血,只是微肿,去医院检查无事,职工家属说有点晕,无力,哆嗦,要求用药,傍晚时分发生的,检查和用药都是公司付的款,去的人身上带的钱没了,家属要求住院,我的人让他们自己先付着,对方很不高兴,说很多不在行的话,就是这个事我现在开始不付钱了可以不,如果这样下去我都需要付什么责任,他可以起诉我那些方面呢?
孙滔律师 吉林-长春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名校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执业,台州律协专业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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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长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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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从事刑事辩护11年,代理刑事案件千余件,成功办理上百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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