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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未成年)在学校下课期间拿同学的手机,无意当中把另一个同学的门牙碰断了一颗,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我马上联系这个同学的家长,表示歉意,并且告诉他们说,如果需要治疗这个钱我出。当时这个家长就不用,又不是大架,不是故意的碰到,不需要我们负责。然后我又买了一些礼品送过去。后来又联系对方几次寻问情况,知道孩子把牙神经取出了。事情已经过了几个月,现在对方家长要求我赔偿50000元,这个负担我真的没有办法承受,因为我们家收入是低收入家庭一个月夫妻俩一共只有4000多块钱,并且还要租房子供孩子上学。我想问一下,孩子这个事情学校有没有责任,这个费用我们一定要赔偿吗?而且孩子都交保险了。
田铁志律师 黑龙江-鸡西 北京市中银(鸡西)律师事务所
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从业十余年,擅长不动产、婚姻家庭、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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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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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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