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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约定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合同签订后店铺装修期间,承租人多次催促,出租人都没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给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5个月后承租人退还店铺,房产中介介入协商,出租人声称店铺有营业执照和烟草许可证,所述营业执照是出租人自己经营的电器铺的营业执照,出租人已在承租人不知情情况下更改了经营范围并办理烟草证,出租人自营的电器铺和承租人的店铺(便利店)同一地址。出租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也不是店铺产权所有者。承租人怀疑同一地址不能再办第三张个体户营业执照,目前该地址已有2张个体户营业执照,现在承租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林永坚律师 福建-厦门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1、吴坤和律师,男,海南海口人,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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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民事及刑事各类诉讼业务以及为顾问公司提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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