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安徽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合肥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目前男方已经委托律师起诉女方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不和,男方在婚前一次性购买的房屋,结婚后加入配偶名字,产权证上安份共有,女方占百分之九十五,男方占百分之五,无婚前和婚后任何协议,目前还在一起生活,只是各自吃饭不在一起了,男方起诉我缓还当初订婚彩礼八万八,还要求我把房子还给他的,请问,我需要缓还彩礼吗?房子我能得到百分之九十五的份额吗?毕竟结婚时间短?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合望律师事务所
赵丹丹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灿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丁守娟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1、吴坤和律师,男,海南海口人,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
帮助人数:590人 粉丝人数:2042人
有法院从业经历,在执业期间办理过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民间
帮助人数:133人 粉丝人数:1095人
我是一位性格开朗且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擅长房地产纠纷、建设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954人
帮助人数:41人 粉丝人数:121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