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银川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海南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海口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山南水北-iAzz

海南-海口合同纠纷1个月前

¥5.00

2010年读在职博士(读博期间,单位提供了学费和工资),当时与学校、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规定毕业后要回原单位工作(已回原单位工作了6年3个月),没有规定服务年限,也没有与单位签订服务合同,2011年单位下发一个文件,规定博士毕业服务期是8年,现在想调动工作,单位让赔偿违约金,这合理吗?
文件是在读博的第二年下发的,适用原来的吗?

1位律师回复

郭俊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8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