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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李某,授权采购员王某去采购水电材料,王某代表施工单位曾多次与材料供应商沈某谈判,进行协商采购水电材料。一年后,李某发现王某的办事能力差,工作效率低,即告知王某,不再委托王某采购材料,由李某委托他人去办理采购材料。但是,对这一情况的变化,沈某并不知情。事后,王某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于是与沈某签订了一份水电材料买卖合同。李某事后知悉认为:王某是无权代理,所以对本施工单位无效。但是供应单位认为该合同是有效的。这一争议如何处理?
请问哈,这个属于表见代理还是效力待定啊
代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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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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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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