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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建筑工程1个月前

¥10.00

尊敬的律师你好!
求助以下问题解答:我与某单位合作农贸集市市场的房地产开发,工程已结束10多年,尚有余房3000多平米未售,控股方要求将实物按投资比例分,因对方先是无人问津,相互推诿,不断找借口拖延时间,公司性质是中外合资,据说中外合资企业不能诉讼,只能到北京仲裁,仲裁他可不到场,现在双收双支,有钱他们也不能支配。对方是建设部门的下属公司,实物分割要他们发房产证、土地证,这种不遵守公司合同约定,不服从董事会决议,更不可思议的是:不同意按实际投入分配。我们很无奈,请求法律专家如何帮助解决(代理)。谢谢

1位律师回复

顾海涛律师 江苏-泰州  江苏兴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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