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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房,目前也未办理房产证,合同中有规定,1.逾期不超过180日,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房款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当时签订合同时,合同约定只按第一种方式执行,但是至今也没有收到开发商的违约金,所以我要求退房,请问是否能退?
杨海元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美仑律师事务所
张礼彬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
宣恩集,广东肇庆地区律师,主要擅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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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读),曾撰写多篇实务专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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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二十年,经验丰富,服务贴心,团队合作,专业专注,诚恳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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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经济师、合伙人,执业二十年资深律师,曾在企业从事技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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