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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德

广西-柳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我和他于2007年离婚,育有一个女儿,孩子跟我,迄今为止没有给过孩子的抚养费,也没来看过孩子,他大姐的辩解是没有钱,而且分开那么久也没什么感情,不知道怎么面对孩子(早些年在韩国务工,近两年才回来的),孩子说想跟爸爸联系,孩子大姑也不给。现在我已经成家也再有了孩子,听说他也再成家了。 请问在没有他的具体联系方式和地址,我怎么起诉他?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吗?能不能要求法院追回并一次性付清?

4位律师回复

施吉强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38"

78人收听

徐长春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

50"

32人收听

韦柳雪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

37"

40人收听

覃家强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

60"

62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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