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黄南藏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天津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和平区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最爱蔡小菜

天津-和平区行业交流1个月前

我2005年落户北京,同年7月开始在天津一家企业单位工作。从2006年1月开始单位委托北京某人才中心为我缴纳社保至今。因明年即将退休,忽然发现工作单位一直按低基数(本人工资的60%左右)缴纳社保,这将导致退休金会很低。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专家: 1、单位未按我的实际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2、我是否可以向单位索赔?如果可以应该走什么流程?是向天津社保申诉还是北京?3、档案也挂在上述人才中心,如果我向单位索赔的话,单位是否会在我的档案里添加不良记录?是否会不给我办理退休事宜?谢谢!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5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