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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母亲(农村居民,房产所有者,90岁)现与父亲(农村居民,94岁)同住在佛山一处宅基地老房子,育有子女5人。现打算由母亲提出申请,重建老房子,等两老过世后留给大儿子(城镇居民)和幺儿子(农村居民)。 现在幺儿子提出如下方案:建房的费用全部由大儿子支付,建成房子后由大儿子日常管理。以后,如果此处房屋所在地拆迁,则从拆迁所得款里先返还大儿子的建房成本,再平分剩余拆迁款。 提问:①母亲该在建成房子后立遗嘱还是现在立遗嘱?②如何立遗嘱大儿子才能顺利继承房子的50%所有权?③如果大儿子在建房前与幺儿子就方案内容作公证,公证内容应注意哪些点才能避免日后无法追讨建房费用? 烦请回答,谢谢!
陆映文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左宜律师事务所
常年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事务、合同纠纷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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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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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均发,刑事辩护律师,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行主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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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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