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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在今年8月5日份签了一份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没想到卖家在补充协议里私加了这么一段“在该房屋过户交接前若该房屋涉及诉讼或被查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协议解除,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乙方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事先未经协商,也未提醒。我当时没有察觉它的意思,就签字了。结果合同刚签署完毕不久,卖方就告知我说他有诉讼,是他的上一个买家起诉他违约。然后根据他私加的条款,他要解除合同。我是换房,房子已卖,无法接受这个。并指明他私加条款无效。后经多次谈判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他中间还变本加厉,又把房价涨了一百万。我无法答应。他单方面退还定金,宣布解除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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