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江门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在原公司(2018年5月8号)参加外地培训,(2019年2月中旬)离职后被通知需要扣除培训费用的百分之二十。目前在原公司尚有半个月工资未结清,今天被通知要扣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蓝亮律师 广东-江门 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刘光通律师 广东-江门 广东真利律师事务所
李泽坤律师 广东-江门 广东盛鹏律师事务所
杨乐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044人 粉丝人数:4932人
上海海事大学诉讼法学硕士,三级律师,阜桥街道顾问律师,任城区
帮助人数:193人 粉丝人数:673人
李永祥律师,山东信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仲裁员,济宁律协仲
帮助人数:6人 粉丝人数:2566人
曲阜市民法典宣讲员 曲阜市快递行业党建联盟法律顾问 曲阜市人
帮助人数:71人 粉丝人数:34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