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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伙同他人以欺骗的行为用我的身份证贷了款,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和实际用款人给我写了一个证明条,上面明确指出钱款和我没有关系,也指出实际用款人是谁,银行工作人员按了手印签了字。现在法院一直给我要钱,我该怎么办?有能力解决的律师请和我联系15020511860,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菜园集乡
郭启兰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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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学历,共产党员,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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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事务、合同纠纷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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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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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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