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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退休后,继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缴纳社保统筹基金,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有些税务师事务所或者企业财务人员说,社保局要求继续缴纳社保统筹部分,如果比缴纳统筹部分年检时候就要补缴,对这个问题很迷惑,不知道如何处理。
张万友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张万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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