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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病请假一段时间,中间断交了假条,公司直接EMS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旷工解除,中间也没有打过电话或者发过催告函通知我回公司上班,公司新的规章制度也是在我病假期新下发的,也没有告知过我,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补充:
公司以前的规定要是也有规定关于旷工的问题怎么办?我正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给我的回复说不给我打电话或者下发催告函通知我上班这属于人道义务,不通知我回去上班也不构成违法呢,并没有法律规定,我如何才能胜诉。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年,缴纳社保也九年多,请病假六个月,第七个月断交了假条,公司也没给我要过假条,第九个月就给我解除了合同
程然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
党员,硕士研究生,合伙人律师。平均每年办理50余件法律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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