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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化妆师。现在在单位做化妆讲师。学校说我们上课的作品都属于学校所有。并且我们不能加自己的logo。这个是属于我个人的作品还是学校的呢?现在呢。学校要开别的老师的大课。招生宣传上宣传他作品时候。用了我的作品。请问。这样的话是否合理。
董娜律师 内蒙古-包头 内蒙古珍和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20余年,主任律师、法律专家、法学会委员、市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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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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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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