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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翻新房屋。便借一村民的三相电表使用。此后一直无事直到最近的某天,该人突然找到我家,让尽快归还他电表。但过了几天,又说你想用也行,但每月必须缴纳300元的租金。我当即表示如此天价租不起,不用了。但该村民又说归还有归还的规矩了,规矩是到现在用了差不多3个月,得交1000元钱才能还,否则想还也不让你还。我说村中惯例是建房借三相电表,要买一条百把十块钱的香烟作为感谢,漫天要价没道理、没有这行情。该人又说最少500元。我问他要500元的依据是什么,没这个行情,情理也不通。他说不要和我说什么行情,我说500就500,你看着办。不给500,你这表我不让你安回我家。
我已经买了香烟一条,特意额外又请他吃了顿饭,他还又让我给他买了火腿和一盒香烟,其实花费远超惯例标准。但自己为了息事宁人也就算了,而该人也照单全收。
尽管如此,在把电表给他安回家后,此人又跑到我家公然破口大骂,并把我强行塞进其车中后欲离开。后又在我家中吵闹不休,扬言不交500以后也不让我家安宁。一直威胁恐吓,苦苦相逼。逼着我家从街坊处筹借来500元钱后,他才心满意足地拿着这敲诈勒索来的钱扬长而去。请问此行为算不算敲诈勒索?
陈丽宏律师 山西-吕梁 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
山东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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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峰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山东大学,现为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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