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上海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除了承租人外,户口里有他的配偶、儿子三口之家(子女未成年)、外甥。承租人和配偶以及儿子共有一处他处产权房(儿子婚前买的),儿媳有一套婚前他处产权房,但最近转让掉了。外甥有一套他处产权房。请问这些户口里的人,哪些可认定为共有居住人
问题补充:
承租人和配偶以及儿子的共有他处产权房面积大于人均15平
邵长辉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李德春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管理
帮助人数:5284人 粉丝人数:6621人
帮助人数:1103人 粉丝人数:2988人
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帮助人数:1886人 粉丝人数:3305人
常年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事务、合同纠纷事务
帮助人数:658人 粉丝人数:232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