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湖南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湘西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患者女,46岁,死亡经过:2006年9月7日,原告和妻子按照被告北医三院预约的时间,到被告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准备做门诊取环术。据被告门诊病历记载:“术前检查,血压: 120/80mmHg 脉搏:80次/分,体温: 36.4℃,病人一般情况良好。8点40分,口服米索前列醇400ug,9点肛门放仕泰拴1枚。9点50分,血压:90/60mmHg,10点,血压: 80/50mmHg,”用药不到一小时即发生休克,濒临死亡。转入急诊监护病房,住院22天里继发脑水肿、颅压增高,继而脑死亡、多器官功能衰竭,于2006年9月29日下午5点01分去世。医患双方就死亡原因及赔偿形成纠纷,诉诸法律解决。
根据我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此案例中病人死亡是医疗意外吗?医方处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什么?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律师专业
帮助人数:1541人 粉丝人数:4301人
帮助人数:1103人 粉丝人数:3015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1575人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管理
帮助人数:5285人 粉丝人数:664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