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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方租赁门头房屋做装修公司使用,租赁期半年时将房租转让与李某,合同标明我方与李某有一楼共同使用权。今年房租到期之后我方与房东解除租房合同,李某与房东续签租房合同。原属于我方的柜子,浴室柜等物品李某说要保留使用,给我方折现。现李某各种推脱,不想给钱。我方不想忍耐,打算去拆除原属于我方的物品,李某扬言你敢拆一个试试,你这是违法。 请问我方有权拆除原属于我们的东西么?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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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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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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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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