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江门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王律师:您好!
本人今天81岁,八年前我和妻子将我购买的,以妻子为“产权人”的一间商铺,用公证遗嘱的方式留给了儿子(当时立了两份遗嘱:一份以我的名,一份我妻子的名)。2018年妻子患上了老人痴呆病,很快生活不能自理,必须有人24小时陪护,儿子未尽赡养义务,既未护理,也未出钱,在最后一年半,只来探望过不超过五次,最多逗留时间不足20分钟,妻子于22年5月28日离世了,我决定将这个铺位改换遗留给我的女儿,我决定将我的公证遗嘱取消;但是我妻子的遗嘱有何办法取消。敬请您给与指导!
敬礼!
可怜的老朽向您求教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冯文东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伦教律师事务所
郑誉嘉律师: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南湖区人民法
帮助人数:106人 粉丝人数:845人
姚昕怡律师,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获
帮助人数:1443人 粉丝人数:3441人
陈英律师,浙博所合伙人,嘉兴市秀洲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帮助人数:47人 粉丝人数:1397人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南湖区律师调解员,在婚姻家庭、
帮助人数:279人 粉丝人数:1049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