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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相当于做中介生意,9月份个人私账转款27万余元至乙方提供的私人账户,双方说好此款项用于锁定货物价格,待乙方公司公账收到我客户支付的货款后,需将我个人支付的锁价款项全额退回,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都有,9月份客户已对公转货款至乙方公司公账,追了3个月,仍欠本人14万余元,和100余万元的客户发票未开具,现在关机两天,找不到人,请问我怎么追回剩余款。之前他说还欠了别人的钱,别人守了他一个晚上,现在他关机失联,我可以报警吗,报警的话以什么名义去报。并且他说拿房子去抵押贷款还钱,但是因为他征信有逾期,所以银行未受理,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黄菁华律师 广西-防城港 广西新鸿律师事务所
姜清东律师 广西-北海 北京安博(上海)律师事务所
常年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事务、合同纠纷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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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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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均发,刑事辩护律师,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行主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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