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 上海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 静安区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你好,培训机构找培训老师进行录制课程视频,并且支付了上课的费用,视频录制后由培训机构进行剪辑、加工,最终生成了完整的上课视频,为了避免盗用,培训机构加上了自己的水印,并希望培训老师针对该上课视频不要另外商用,只能个人使用,然而培训老师却称为何不能另外商用,这是他本人的肖像权,有权商用,请问培训老师这样做合理吗?
章芊昊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6人 粉丝人数:174人
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帮助人数:1880人 粉丝人数:3271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1513人
帮助人数:766人 粉丝人数:196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