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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改嫁后与丈夫有一公房,房产证为后爷爷名字,奶奶有5个子女,其中一子随住至今,后爷爷无姊妹及儿女,如今二老已去世多年,现该处房产涉及拆迁,请问像这种情况,其余四子是否有权利获得拆迁赔偿款。若有,是否平均分配。若对方选择安置房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对方若持二老死亡证明是否可以单独办理更改产权证名字。另外,奶奶子女中若有已故的,其孩子是否可以继承获取赔偿。
谢谢庞律师的专业解答,抱歉深夜咨询,若有叨扰,还请见谅。
庞石磊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
律所合伙人,执业8年以上,刑事专业委员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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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案件。负责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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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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