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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是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这套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可以被执行。一家四口所必须的居住房屋是多大面积,我们家房子加公摊141平方,是超出了吗
黄丙松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多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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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委员会委员、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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