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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家女儿今年才上六年级,12岁在外面给五六个二十多岁的人搞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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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莲英律师 福建-南平 福建九越律师事务所

  • 报警.这种行为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强奸罪,并且情节加重犯。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个月前

  • 2023年5月24日发布的最新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   奸淫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
    (一) 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奸淫的;
    (二) 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奸淫的;
    (三) 侵入住宅或者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奸淫的;
    (四) 对农村留守女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的;
    (五) 利用其他未成年人诱骗、介绍、胁迫被害人的;
    (六) 曾因强奸、猥亵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第三条 奸淫幼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造成幼女伤害”:(一)致使幼女轻伤的;(二)致使幼女患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三)对幼女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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