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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刑事辩护1个月前

跟14岁的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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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 和已满14岁女孩发生性行为,女方出于自愿的,不犯法。如果是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如果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看是否年满12周岁,另外,当事人是否是和女性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做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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