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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辞职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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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律师 北京-朝阳区 山西宁丰(北京)律师事务所

  • 属于
    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0、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1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3、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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