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锡林郭勒盟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京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离婚前对方应不应该支付小孩生活费和学费

查看李仪律师的回答

李仪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

  • 婚内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个月前

  •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对方支付抚养费,协议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15496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女生摸男生噶犯法吗。 105019人查看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0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