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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喝醉酒之后开车撞死了人,交警队定刑为交通肇事罪,死者为农村户口,起初协商给受害方60万,取得谅解,后才对方不愿意,要的更多,没有达成和解,肇事者因为颅内出血,在医院输了一个多月水,后被押到了看守所里,像这种情况,如果最终积极赔偿,却没有对方的谅解,法院会如何量刑?工作有没有希望可以保得住,缓刑或是不予起诉有可能吗?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20余年,主任律师、法律专家、法学会委员、市建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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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强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共党员,服务过多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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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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