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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但是现在联系不到他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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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娟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其中《民事诉讼法》第95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故,即使对方联系不上,一方要离婚可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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