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锡林郭勒盟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青岛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山东-青岛房产纠纷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这边有一个关于民间债务纠纷的问题,想向您请教。前几年我公司资金紧张,所以向朋友临时紧急借调资金。口头约定每年付给三分利的利息。并没有实体字具后因为我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但考虑到和朋友的感情,我依然坚持陆续向朋友还款。实际上已经偿还了向他借的本金的70%左右,不过今年我朋友突然向我表示之前还的所有部分,应该都算是之前约定的还给他的利息部分,我依然之后要向他持续支付利息和本金。所以我想向您请教的是像是这种借款的形式是否已经属于高利贷了?另外像这种没有实际借据,只有口头约定的。借款法律是否支持?

查看丁利荣律师的回答

丁利荣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

  • 利息超过贷款利率三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借据,有借款事实和其他证据也能获得法律支持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144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5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