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资阳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与男方因去年11月份订婚,订婚上他们付了见面礼10001元,五金50000元 共计60001元,金器已买甚至超过50000元由自己垫付,订婚前后(他们说花了将近10万元左右),他们都说房子及车子都会买,今年5月份,发现我已经怀孕,但当时由于吃了其他药物,不利于生产,和双方父母沟通后去医院做了人流,从此之后,他们答应的房车均不作数,期间由男方母亲代为照顾,至此之后,因语言沟通不当,后续感情破裂,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提出分手,需要赔偿多少?男方提出分手,双需要赔偿多少??
王浩芳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朋来律所 湖北-武汉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张燃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1、吴坤和律师,男,海南海口人,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
帮助人数:594人 粉丝人数:2122人
符华展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
帮助人数:123人 粉丝人数:1062人
本人主要从事金融、房地产、公司法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有着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782人
陈东月,本科就读于山东大学,研究生就海南大学,拥有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00人 粉丝人数:130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