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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刑事辩护1个月前

¥200.00

朋友们玩德州扑克,2000一手,被派出所碰上啦,没有盈利,输赢自己转,半小时从地方里,拿出200块给发牌员和场地费用,定性为行政处罚,13天,因为没有转账把当时的筹码认定赌资没收啦。其中一人联系的地方,我提供的筹码扑克和发牌员的辅助工具,手机被扣押说取证,发出之前又给我和找地方的人,做了笔录询问了玩过几次,都说3次。现在的问题是,又传出风要深挖把我和他要定位刑事责任,请问有这种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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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微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 你好: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五条,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以上为聚众赌博的认定标准,您可以具体来电,详细为您解答,18645086158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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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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