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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律师您好, 我在租用房东公寓时未提及房子在居住同时也会做自媒体,如日后房东对此不满,可以以此为理由让我搬出公寓吗?届时,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谢谢!

查看廖群文律师的回答

廖群文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租用公寓一般用于居住而不是商用。但是在公寓里拍摄自媒体是否属于商用?恐怕不太确定。如果不影响到他人起居,房东应当是没有理由解除租赁合同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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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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