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天津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滨海新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开办一个教育培训机构,是以他人招牌挂靠,属于分属机构他占干股20%的股份并没有投现金,有盈利就分红。现在我这个机构不做了,关门,机构还有部分现金,需要在这部分现金中给他20%的现金吗?因为他并没有投钱进来!假设机构剩下10万,当初投入一共8万元,我64000现金占股80%,而他20%干股算他16000一起8万,是不是10万的20%也就是2万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51人 粉丝人数:1378人
帮助人数:444人 粉丝人数:678人
拥有十二年公职经验,熟悉公检法办案思路,民商事纠纷处理经验丰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96人
刘新旺律师,河南南阳资深律师。河南隆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帮助人数:1516人 粉丝人数:910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